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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财政积极引导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 2019-02-14   08:39   信息来源: 常州 字号:[ ]

1月29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方案要求,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坚持扶优扶强的导向,将更多补贴用于支持综合性能先进的新能源汽车销售,鼓励发展高技术水平新能源汽车。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落实适用销售旧货的增值税政策,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方案》要求,要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稳步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机动车管理措施。

“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实行补贴政策,并逐年降低补贴标准。其中:2017-2018年补贴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贴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目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正处于“政策”驱动向“市场+政策”驱动的转换期。按照计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将在2021年完全退出。

常州市财政部门会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扶持政策,累计安排市级财政资金1亿元,鼓励和引导公共和私人领域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累计推广应用符合工信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10590辆,通过省级充电设施建设运营验收的充电桩5879个。

同时,财政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分阶段释放补贴标准退坡所带来的压力,引导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2018年,我市争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8886万元,同比上年增幅129.2%;生产新能源汽车5246辆,同比上年增幅186.5%。截至2018年底,我市累计争取部、省补贴资金4.94亿元,全市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各类新能源汽车超过4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