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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完善操作规范 扎实推进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9- 02- 11   11: 04     信息来源: 沛县    字号:[ ]

    2019年,沛县财政局为切实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有效提高预算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水平,该局根据预算法及预决算公开相关要求,完善预算公开操作规范,积极打造阳关财政,进一步推动实施透明预算,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一是明确公开主体。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算的单位或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预算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其余部门都应按规定公开本部门预算。开发区及其下设部门和单位都应公开预算相关信息。学校、医院等预算单位原则上应纳入主管部门汇总公开。

    二是明确公开内容。政府预算公开内容包括2019年本级政府预算报告和2018年度决算报告。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概况、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名词解释、部门财政专项资金、部门预算绩效信息、部门政府采购信息、资产管理信息、本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等。

    三是明确公开时间。政府预算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自然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应当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自然日)内向社会公开。

    四是明确公开方式。对于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该县统一在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的“政府预决算公开”专栏和“部门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同时,在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取设置链接至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的政府预算公开和本部门页面的方式进行公开。

    五是明确公开模板。为确保预算公开在内容和细化程度上协同一致,沛县财政局统一明确了公开框架、格式,制定了标准公开模板,并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模板进行预算公开。

    六是明确公开职责。在批复各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时,明确公开的内容及时限。要求在部门预算批复后20日内全面完整的公开,由各科室负责跟踪监管,对未按时按要求公开的单位进行催促监督,并及时反馈公开的进展情况。对于未按要求公开的单位,加强沟通联系,了解原因,对遇到的困难能帮助解决的及时帮助解决,无法解决的及时向各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反映情况,确保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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