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新沂市委、新沂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在全省县级率先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市直部门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具体行动计划,分年度、分步骤逐步推进落实;按照总体设计、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提高时效,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权责对等、约束有力五项基本原则,到2020年底将一般公共预算全部纳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开展绩效评估、目标管理、跟踪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到2022年底逐步覆盖到其他政府预算及其他各类资金,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保障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意见》既融汇上级决策部署的主要规定和核心要求,又体现了我市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模式特点,提出了预算绩效管理总体和阶段任务目标。将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对象从项目支出为主向政策绩效拓展,从支出预算为主向部门单位整体绩效拓展,从转移支付为主向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拓展,构建政府预算、部门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最终形成纵向贯穿各级政府、横向覆盖所有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预算绩效管理从一般公共预算为主向“四本预算”拓展,使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2020年,新沂市将财政绩效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强化预算绩效硬约束,推进绩效信息公开,搭建社会公众参与绩效管理的途径和平台,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