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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财政局三举措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管理

发布日期: 2019- 12- 16   09: 20        字号:[ ]

2019年5月15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明确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扩大了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强化了便民服务举措。县财政局坚持规范受理、规范办理、规范答复,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管理。

一是完善内部流程,杜绝工作差错。宝应县财政局规范和理顺内部工作流程,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实行办公室统一受理和答复、业务科室提出答复意见、法制科法律审核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机制。

二是规范答复文书,防范法律风险。财政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使用统一的财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格式文书。业务科室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根据实际需要拟制答复文书,防范法律适用差错和风险。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文书管理。所有文书由办公室按年度统一编号,并实行一申请一号,一律加盖财政部门印章,不得以办公室或其他内设机构印章代替。规范和完善文书送达手续。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和通知,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在法定时限内送达申请人。

三是坚持积极沟通,解决工作难题。强化服务理念,业务科室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其申请请求、目的等背景情况,尊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做好有关法规和政策解释工作,争取理解和配合。强化大局观念,发现申请人向不同部门、不同级别、不同地区行政机关集中申请公开某一或某类信息的,办公室加强与其他受理机关和主管部门的横向联系,及时了解答复情况,掌握舆情动态,保持法律适用的统一。加强内部协调,对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办公室、业务科室和法制科加强事前会商,积极开展法律论证,共同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必要时征求有关部门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妥善处理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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