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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财政“四举措”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保障工作

发布日期: 2019- 11- 06   18: 44        字号:[ ]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稳定、人民福祉和国家安全。常州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勇于担当、积极有为的精神做好经费保障及管理工作,全力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全面履行财政职责。常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建立扫黑除恶小组联络人制度,负责对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全局上下始终保持高度警觉、高压态势,以坚定的决心支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扫黑除恶工作保障水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单位经费保障以及专项经费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专题调研市公安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及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针对黑恶犯罪团伙案件办案周期长、经费支出多、后续办案经费不足等问题,立足实际、统筹配套落实财政资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行财政托底保障。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市各级财政共安排扫黑除恶专项经费超2亿元。

三是硬化预算执行,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快资金拨付,不断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各项扫黑除恶资金及时拨付,防止资金沉淀闲置。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在确保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加快办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需要的政府采购等相关事宜。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扫黑除恶相关经费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杜绝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保障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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