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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政策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19-11-19   15:34     字号:[ ]

财政部、国管局等部委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制定了《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省结合实际,也制定了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现就该政策作一个辅导解读,便于大家更好贯彻执行。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财政部2013年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省财政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苏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今年7月,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行〔2019〕104号),就是要从制度层面解决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问题,从而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出差人员交款行为,加强廉政建设。

收到中央文件后,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时召开内部协调会议,研究具体落实措施。邀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及其他有关厅局同志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密切关注上海、浙江、广东等周边省市工作动态,在此基础上草拟了省级《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政策主要内容

考虑到中央文件对相关费用收交标准已经明确,借鉴兄弟省市做法,我省总体参照中央规定执行。为减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我省文件对收交管理方式进行了创新。

1.细化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交纳标准

省级单位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

在单位内部食堂等非餐饮服务单位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午餐、晚餐分别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并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没有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50%交纳。

2.创新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

创新收交管理方式,规定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提供交通工具的,可提供微信、支付宝、银联等电子收付方式,出差人员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自动获取电子交易记录。减化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出差人员和接待单位提供了便利。

3.规范收取费用使用

切实加强收取费用管理,做好业务台账登记,纳入统一核算,所收费用可作为代收款项用于相关支出或作收入处理。

4.鼓励各地各单位完善制度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出差人员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规定。省级单位根据要求,制定本单位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交纳、报销具体操作规定。

三、有关要求

1.要提高思想认识。此次《通知》出台,既是贯彻中央要求、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措施的具体行动,将对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省委省政府对《通知》出台非常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都亲自审阅了《通知》内容。大家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政策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要加强宣传引导。《通知》已印发到省级机关各单位,大家一定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利用内部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业务培训等方式,开展专项知识学习。让省级机关事业单位每一个干部职工都详细了解《通知》内容和具体要求,帮助大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执行规定,按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3.要抓好贯彻落实。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贯彻落实,我们财务人员一定要担当作为,推动《通知》贯彻落实。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本单位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交纳、报销具体操作规定,使《通知》与各单位无缝衔接,落地见效。要与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平台联系,建立本单位的电子收付系统。我厅已和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平台进行了联系协商,为大家提供了相关的操作流程。总的流程是各单位在电子支付平台建立商户,商户绑定银行账户后,获得电子支付平台的二维码。出差人员可以通过扫码方式交费,所收费用自动转入单位银行账户。大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与电子支付平台联系,做好相关工作,为出差人员和接待单位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