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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发布日期: 2019- 10- 09   16: 25     信息来源: 盐城市财政局    字号:[ ]

为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行为,防控法律风险,9月底,盐城市财政局举办了为期一天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市级预算单位、省直属单位以及县(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业务人员200多人参加培训。培训班上,该局针对近两年来投诉举报案件迅猛增长的态势,三着并举,要求采购人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责任意识,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精神要义、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去,更好地满足简政放权后采购人自主权行使的需要,切实做到依法办事。

一是组织政策宣讲。围绕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问题、政府采购投诉热点分析、政府采购实务操作等内容,专门邀请省财政厅法律专家、局法律顾问以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家,进行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的培训辅导,从政策层面全方位提升采购人的专业化素养。二是优化服务水平。培训班上,该局印发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汇编》、《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21条、《采购文件负面清单》46条以及《政府采购典型案例汇编》四份材料,从法律制度层面、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层面、采购文件编制层面以及案例指导分析层面,为采购人依法履职、规范操作明确了法律依据,提供了业务指导。三是压实主体责任。此次培训对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意义重大,该局领导强调,各部门单位要把强化采购人的职责与义务,统一到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直面工作中的难点和痛点,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不折不扣履行好法律赋予的主体责任,确保实现采购文件合法、采购程序合规、采购过程透明、采购结果物有所值。今后工作中如果再出现类似违法违规行为,该废标的废标,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罚的处罚,决不通融,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合力开创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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