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高层次人才向我省基层集聚,更有效推动“产”“才”融合发展,省财政自2019年起单列专项经费支持开展科技镇长团工作,对选派人员按每人每年7.5万元安排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开展调研、差旅费补助等。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了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工作经费6502.5万元,支持以博士为主体的867名高层次人才深入全省88个县(市、区)、18个开发园区履职服务,为提升县域创新发展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