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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加快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改革工作

发布日期: 2019-10-17   16:40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预算处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建立健全我省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体系,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与市县财政事权改革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工作推进会,倒排时间,挂图作战,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我省分领域财政事权改革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内部分工机制。明确改革工作由预算处总负责,具体领域分工参照财政部做法,由各相关处室牵头制定我省具体领域改革方案,并抓好落实。二是完善外部沟通机制。改革方案起草过程中,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全面交换意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改革工作。三是完善上下交流机制。改革推进过程中,积极向财政部汇报请示,把握最新政策动向,充分向市县征求意见,吸收采纳合理建议,不断优化改革方案。

二、规范工作流程

一是合理划分工作阶段。为科学推进改革工作,将整个改革方案出台过程划分为开展调研、形成初稿、征求意见、党组讨论、政府(省委)审议、出台文件等6个阶段,尽力做到步骤清晰、工作扎实。二是明确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限和注意事项。力戒形式主义,力求取得实效。三是严格考核工作进度。为确保每阶段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建立厅内考核制度,要求每月终了后1日内,向预算处报备工作进展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细化工作要求

一是细化时间要求。对于国家已出台改革方案的领域,倒排工作时间,任务分解到具体日期,确保在年内完成相关改革工作。对于其他领域,密切关注最新动态,适时开展前期工作,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推进、早落实。二是细化内容要求。改革方案在遵循中央总体原则的基础上,充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与现有财政保障政策做好衔接,力求相关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尽量简洁明了,事权划分尽量清晰准确,共同事权支出责任分担比例尽量科学合理。三是细化程序要求。改革推进过程中,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全面沟通协商,选取有代表性的部门和地区进行走访调研,充分征求省级部门和市县财政局意见。同时,对提请省长办公会和省委常委会审议的事项做出详细规定,明确相关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2019年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