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市县动态>泰州财政新闻

泰州市财政局三措并举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发布日期: 2019- 10- 15   08: 38     信息来源: 泰州市财政局    字号:[ ]

日前,泰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泰财购〔2019〕16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原则、要求以及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与管理的措施,从三个方面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是规范采购预算编制。《通知》明确,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部门预算“二上”时必须明确具体的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等;政府采购预算必须涵盖所有财政性资金来源的购买性支出项目,包括集中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项目,包括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得漏报少报;必须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确定政府采购范围,规范预算编制。

二是严格采购预算审核。部门预算“二上”时,财政部门要对采购预算的项目名称、数量、预计金额等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按照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应当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是否都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已经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支出是否存在不需要实施政府采购的情况;政府采购项目的合理性和资金来源渠道等。

三是强化采购预算执行与管理。《通知》明确,政府采购预算在年度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再调整。同时,依托“泰州市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系统”,从具体采购项目的计划申报审批、项目实施、合同管理到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