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兴化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5亿元,比上年增长16.4%,在泰州地区县市中率先突破百亿元大关,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近年来,该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稳中求进,强化预算执行,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安排资金,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要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方设法保证重点支出,全力打造民生财政。2018年,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农业、交通和保障房等民生及社会事业支出达76.87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72.87%。其中:环境保护、住房保障、社保支出分别增长137.6%、58.6%、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