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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连云港瑞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9- 01- 23   09: 33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19-00131 信息分类  会计业务
发布机构  财政厅会计处 发布日期 2019-01-23
信息名称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连云港瑞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连云港瑞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我厅对你所报送的连云港瑞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申请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执业许可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连云港瑞辉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组织形式为合伙制。

二、连云港瑞辉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胡海江(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600020046)、封茜(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700030006)。

三、连云港瑞辉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胡海江;办公地址为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12B02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万元整。

四、连云港瑞辉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注册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咨询;会计培训(面向成人、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会计软件及办公用品销售;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审计鉴证服务;工程造价及预决算审计;资产评估;科技信息咨询;会计服务经济案件鉴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连云港瑞辉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执业证书代码为32070035

请你所按规定执业。如果终止执业的,应当向审批机关交回执业证书,交回执业证书后,企业主体持续存在的,应当变更工商登记名称,不得在企业名称中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

江苏省财政厅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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