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19-00081 | 信息分类 | 会计业务 |
发布机构 | 财政厅会计处 | 发布日期 | 2019-01-14 |
信息名称 |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苏州新语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
苏州新语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我厅对你所报送的苏州新语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申请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执业许可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苏州新语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组织形式为合伙制。
二、苏州新语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章善新(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41301170012)、袁雪红(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30000010082)。
三、苏州新语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章善新;办公地址为昆山市周市镇嘉裕国际商务广场2号楼1002室;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整。
四、苏州新语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审查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注册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咨询业务,出具有关报告;涉税鉴证、税务代理、税务信息咨询;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苏州新语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执业证书代码为32050697。
请你所按规定执业。如果终止执业的,应当向审批机关交回执业证书,交回执业证书后,企业主体持续存在的,应当变更工商登记名称,不得在企业名称中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
江苏省财政厅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