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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主要创新体现在哪些方面?

发布日期: 2018-09-30   11:07   信息来源: 中国财政部网站 字号:[ ]

《意见》立足长远,站位高、举措实,在关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着眼健全长效机制,力求从整体上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对象。即从政策和项目预算为主向部门和单位预算、政府预算拓展,从转移支付为主向地方财政综合运行拓展,逐步提升绩效管理层级,在更高层面统筹和优化资源配置,这也是大部分市场经济国家预算绩效改革的普遍路径。

  二是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为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意见》将绩效管理关口前移,提出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基建投资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前置条件。财政部门要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需要说明的是,事前绩效评估不是另起炉灶,另搞一套,而是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现有工作来开展,更加突出绩效导向。

  三是实施预算和绩效“双监控”。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通过开展“双监控”,不仅有利于及时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避免出现资金闲置沉淀和损失浪费,而且有利于及时纠正政策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堵塞管理漏洞,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是建立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意见》明确提出,各部门各单位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各级财政部门建立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机制,逐步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实施综合绩效评价,必要时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通过建立绩效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不仅能够落实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而且能够全方位、多维度反映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促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使预算安排和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