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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齐我省交通建设“短板”,省财政打算这么做

发布日期: 2018-09-27   10:44   信息来源: 江苏省财政厅 字号:[ ]

 

 

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举行的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询问联组会议上,对省人大代表郝春蕾提出的在当前降杠杆、控债务的背景下如何拓宽交通建设的资金筹措渠道、如何处理融资与风险防范的矛盾等问题。省财政厅李建平副厅长表示,省财政将积极应对,主要从三个方面努力。

 

 

 

一、瞄准重点短板,加大省级投入力度

我省交通建设“短板”主要是高铁发展滞后、干线公路不连接、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高等级航道不完善等,目前省财政对这些方面都有支持政策。从筹资情况看,高铁和农村公路建设需要大量资金,省财政将统筹资金安排,进一步加大投入:

高铁方面,每年安排30多亿元增加到90亿元左右,连续三年集中投入250亿元;

农村公路建设方面,逐步提高苏北地区补助力度,同时根据建设推进情况,适当拉长省补年限。

二、用好市场资源,发挥财政撬动作用

目前除高速公路可以完全依托市场融资之外,对高铁、机场、港口等项目,将更多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增强融资能力,支持这类项目实行企业化运作。同时鼓励这类项目利用自身资产资源,开展综合开发和利用,提升发展能力。另外,将继续鼓励规范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建设。

三、用足债券政策,增强市县筹资能力

用足用好政府债券政策,一方面积极向中央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另一方面利用政府债务限额空间,根据各地债务风险状况,把更多的债务资金向市县倾斜,尤其是向现代交通建设筹资压力较大的地区倾斜,增强市县筹资能力。

在努力扩大交通筹资的同时,切实加强政府融资管理,严防风险。

一是加强交通建设项目资金审查。全面推行建设资金平衡制度,将建设资金平衡方案作为项目立项前置条件,对不能足额落实建设资金或建设资金落实不规范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

二是严控存量债务风险。一方面对存量债务全面清理,分清债务性质。另一方面落实各级政府防控责任,制定化债方案,积极推动存量债务化解。财政部门将通过盘货存量资产、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予以支持。

三是在鼓励创新投融资的同时,协同金融办、银监等部门,加强监控,对发生违法违规新增隐性政府债务的,将按照中央有关问责办法启动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