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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猪肉储备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08-24   16:22     字号:[ ]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猪肉储备费用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3号),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制定了省级猪肉储备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补贴资金指的是什么?

本办法所称补贴资金,是指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省级猪肉储备费用补贴的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共同管理。

二、省级猪肉储备计划如何确定?

省商务厅按照《江苏省省级猪肉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苏商规〔2016〕1号)的规定,确定省级猪肉储备总量,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储企业,一定五年,并根据中标结果分配储备计划,与承储企业签订承储合同,报省财政厅备案。

三、承储企业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承储企业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储备计划,按照《江苏省省级猪肉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苏商规〔2016〕1号)的规定,做好储备猪肉的入库、在库、轮换和质量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对承储企业虚报储备数量、未按规定完成储备计划且未及时上报或其他违规、违法的行为,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结果报送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归入承储企业的信用档案。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目前补贴标准是多少?

省财政厅按承储合同对承储企业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2800元/吨。

五、补贴资金如何拨付?

补贴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储备年度开始后,省财政厅根据已签订的储备合同和年度储备计划预拨70%补贴资金。在储备年度期间,省商务厅组织对省级猪肉储备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储备年度结束后,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储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省商务厅根据专项检查和审计结果,提出资金清算建议,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对补贴资金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