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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级财政全方位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发布日期: 2018-08-20   09:56   信息来源: 泰州市财政局 字号:[ ]

近年来,泰州市财政不断优化财政扶持政策,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加快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

一是支持落实绿色发展战略。支持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实验示范区建设,根据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2018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广绿色生产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做好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工作。支持城北现代农业生态带建设,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支持泰州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和五大园区建设,支持发展“六大产业”、实施“八大工程”。出台《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财政奖补办法》,2018年-202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奖补资金4100万元,支持推进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

二是支持构建绿色农业发展体系。创新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采用“债、贷、投”相结合等方式筹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统筹安排各类项目,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预计到“十三五”期末,全市累计将建成高标准农田409.95万亩,高标准农田比重92.4%。在全省率先启动零散地块开发试点工作,同时将建设标准从1500元/亩提高到4000元/亩,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优势。加大农产品质量建设支持力度,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奖补机制,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认证“三品一标”给予补助。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先后投入1800万元支持泰州农科所建设发展,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科技服务方面的投入。

三是支持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会同市环保局出台《生态红线保护区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市财政安排生态文明建设补助资金940万元,其中生态补偿资金444万元,专项用于生态红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支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从2017年起、连续3年,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釆取“以奖促治、先建后补、打包下拨”的形式对各区给予扶持,支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每年安排64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市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奖补。

四是支持促进城乡融合协调发展。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排考核激励资金,指导各市(区)做好资金整合工作,系统支持、合理保障农村环境设施建设运行资金。同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通过发行政府债券、土地增值收益、占补平衡指标收益等,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设立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市级专项资金,安排资金9685万元,对试点项目按建设进度、成效、投入等进行考核奖补,鼓励高效优质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在资金使用上,按照“渠道不变、统一安排、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各类专项资金集中投向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改善产业发展环境和支持集体经济发展,不搞大包大揽,不支持大拆大建。支持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安排专项经费1000万元支持全面实施“河长制”,统筹推进河湖功能管理、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安排专项资金600万元,加大农村河道管护考核奖补力度,督促市区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支持灌区改造和节水灌溉项目实施,扶持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抓手,统筹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运行管护机制改革。

(编辑: 泰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