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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三项试点”助力强村富民

发布日期: 2018- 08- 17   11: 31        字号:[ ]

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大局,围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宿迁市开展强村“三项试点”,助力强村富民。

一是土地存量盘活。在土地流转、土地复垦和整理过程中溢出的土地作为村集体资产,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拟选择20个左右村试点,争取每村新增耕地200亩左右。

二是异地置业。整合村集体帮扶资金,优化土地空间布局,依托县(区)开发区或有规划、有配套的重点镇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化厂房,实现持续稳定的异地租金收入。拟选择不少于20个村试点,每村在异地园区建成2000平方米左右标准化厂房。

三是新能源增收。以异地标准化厂房屋顶为重点,盘活园区屋顶等资源,发展以就近消纳为主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并探索入股风能项目。拟选择20个左右村试点,每村实现新能源增收的装机容量200千瓦左右。

强村“三项试点”工作将与土地增减挂钩、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工作相结合,与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相结合,力争同步实现实现厂房建起来、项目引进来,切实保障项目收益,促进村集体和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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