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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下达资金,补助苏北五市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基本医保个人缴费

发布日期: 2018-08-17   09:56   信息来源: 江苏省财政厅 字号:[ ]

为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减轻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负担,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省财政下达了苏北五市2018年补助资金10342万元,支持当地全额免除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

省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以2017年底全省扶贫对象数据核查和动态调整核实后尚未脱贫的苏北五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中的一般贫困人口数为依据,按每人210元标准对各地进行补助。

省财政要求受补助地区按照当地基本医保缴费水平,将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免除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负担的缴费,确保困难人员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