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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人大代表关切,省财政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发布日期: 2018-07-30   11:23   信息来源: 江苏省财政厅 字号:[ ]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江苏落实得怎么样?下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江苏又将出台哪些政策利好?

7月26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省财政厅副厅长李建平围绕代表委员提出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支持乡村人才振兴”二方面问题作了应询回答。

 

 

专题询问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农科院种质资源与生物技术研究所副所长张保龙提问说,“省财政厅在整合涉农资金方面有哪些举措?同时,在支持乡村人才振兴方面,财政有哪些支持措施?”

李建平回答道,我省高度重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2016年起相继开展了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新沂市涉农资金整合优化试点、12个省重点帮扶县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改革等,取得了积极成效。去年底,《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下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列为2018年重点改革任务。省财政厅具体牵头负责这项改革任务,将重点从三个方面推进。

1.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

研究起草我省《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全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总体安排、实施步骤、重点环节、各级职责等进行明确。目前《实施意见》已经过多轮修改,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在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县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请省政府印发。

2.切实抓好省级层面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省财政厅将重点从省级层面推进涉农资金源头整合,解决资金分散、重复设置等问题。一方面在部门内部推动专项资金归并整合,原则上一个部门专项资金不超过3项。另一方面推进部门间资金统筹使用,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资金,通过建立部门会商机制,推进资金的集中投入、“打捆”使用。对于整合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省财政厅将积极推动国土、农发、发改、水利等部门,搭建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平台,实现由一个部门扎口,做到统一建设规划、统一支持标准、统一组织实施。

3.积极推进涉农资金使用自主权下放

近年来,省级涉农资金基本实现了因素法分配,不需要市县组织申报。同时,明确市县可以在支持范围内自主确定项目,可以在同一个预算支出大类内调剂使用资金,赋予市县更大统筹使用涉农资金自主权。

 

 

对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问题,李建平表示,省财政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要求,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积极支持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省财政将进一步推动做好乡村人才振兴工作。

1.加大对农业农村人才定向培养的支持

去年以来,省委组织部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工委、省农委等部门,从高中毕业生中定向培养有志于到农村工作的大学生,在农业类职业学院进行3年大专教育,毕业后回原籍工作。学生上学期间,省财政按每人每年8000元给予补助。2017年省里招录了113名“定制村官”,2018年计划新招录132名。

2.适时调整大学生村官支持政策

近几年,省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按照人均2.5万元的标准每年补助市县2.25亿元,支持大学生村官培养。今后,省财政将根据组织部门大学生村官培养新的政策要求,适时调整现行的经费支持政策,对经济薄弱地区返乡创业大学生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