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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六措并举提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水平实现“三个改善三个好”

发布日期: 2018-07-17   08:11   字号:[ ]

2018年,为了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我市采取六项措施加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助力我市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一是采取先建后补的奖补模式,改变过去项目施工进展慢和项目取消、变更、调整现象普遍的现状。

二是奖补资金实行适度倾斜的奖补原则,对村集体经济上年总收入低于100万元或经营性收入低于70万元的村适度倾斜,扶持经济薄弱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三是采取二次申报、二次奖补的奖补办法,于6月和10月,分两批进行项目申报。改变过去年初一次申报,年中进行调整的管理办法。采取基本奖补+二次奖补的奖补办法,激励各地提升项目质量,增强项目功能,扩大项目的受益群体。

四是引入第三方审计,各辖区组织项目验收和统一委派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第三方审计原则上在市“三农”项目管理平台库中由区统一抽取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五是采取信息化手段全面实行“互联网+”管理,完善“三农”项目管理平台中一事一议管理模块的功能,把项目申报、第三方审计、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监督检查、预警警示、项目回头看等均纳入平台,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管理,达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六是强化日常监管和绩效评价,从项目立项、民主议事、项目招标到工程建设、工程监理等各环节,都要程序规范、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档案完整。同时强化监督,采取明查暗访、实地测量、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核查。持续实行绩效考评,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

通过上述措施,经市、辖区、镇(街道)各级相关部门的齐抓共管,使农民普遍拥护、共同参与,全面提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各项工作水平,实现“三个改善”和“三个好”的目标,即:改善农民出行条件、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选项好、质量好、效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