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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财政局四举措保障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发布日期: 2018-06-07   10:49   信息来源: 宿迁市财政局 字号:[ ]

今年以来,宿迁市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着力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加强重大项目管理。准确编制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资金预算,加大重大项目资金年末调剂安排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聚焦关键环节管理,严格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总要求,从源头上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按照《江苏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积极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价。充分利用第三方中介机构人才和专业力量,将社会影响较广、与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和机制创新等5个方面。

强化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开展专项资金大检查、市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资金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系列活动,针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问题单位限期整改,重大案件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注重长效机制建设。集中出台一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如《宿迁市在财政资金使用领域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管理办法》《宿迁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宿迁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堵塞制度漏洞,织密织紧专项资金监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