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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三举措”“三强化”化解村级债务

发布日期: 2018- 06- 12   14: 39     信息来源: 宝应县财政局    字号:[ ]

为解决长期困扰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村级债务问题,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宝应县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意见》及《宝应县村级化债认定及奖补办法》,力争用3年时间,到2020年底全县基本完成村级债务化解。

一是全面清核,锁定旧债。对目前村级集体所有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对确实不需要偿还的债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核销,对无力偿还的债务分级锁定,县到镇、镇到村、村到人,将债务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录入系统,加强监管。二是积极有为,化解陈债。全面实施还本降息,组织清收有效债权,大力引导土地流转,积极推广税收返还,发展壮大物业经济,有效盘活存量资产,规范产权交易管理,向上向外争取资金。三是规范管理,严控新债。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坚持“谁举债、谁偿还”,坚持“谁布置、谁埋单”,坚持“谁造假、谁担责”,坚持“谁职责、谁管理”。

为加快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宝应县强化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县纪委分管负责人及县农工办、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抓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落实。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债务数额高、化债难度大、矛盾突出的村作为化债重点,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实行包干负责制,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三是强化政策扶持。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8000万元,建立化债奖补机制。各镇(区)财政配套资金总计1000万元,确保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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