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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推进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子女教育精准扶贫工作

发布日期: 2018- 06- 12   10: 52     信息来源: 宝应县财政局    字号:[ ]

为贯彻落实市、县农村扶贫开发相关文件精神,宝应县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出台《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子女扶贫助学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明确了五个方面的内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明确免费对象和范围。免费对象为“十三五”期间,全县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含农村低保户)在县内学校就读的子女。免费范围为学前教育保育费、伙食费;义务教育书本费、伙食费、作业本费;高中阶段教育学费、书本费、伙食费、住宿费。

二是明确免费标准和程序。免费标准为各学校实际收取的伙食费、保育费、住宿费、书本费、学费,其中:书本费、住宿费用免费标准按市、县物价部门收费文件执行。学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定免费对象和免费资金。

三是明确减免资金发放程序。免费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县财政局及时向学校拨付减免资金。对减免对象实行先缴后免的学校,由学校将免费资金打入学生资助卡或提供的受助人银行卡。

四是明确监督管理责任。校长是扶贫助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县财政、教育部门加强减免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五是明确执行时间。该暂行办法执行时间三年,从2018年至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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