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根据市县文件精神,沛县认真落实村干部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将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由原来的村书记扩大到村三大员,将财政补助范围由原来的只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助扩大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补贴。
根据自愿原则,对于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不超过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次保费,最高补贴额不超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额。
这是沛县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的具体体现,将大大提高村级干部退职后待遇保障,进一步激发农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更好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