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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推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18- 05- 23   09: 15     信息来源: 新沂市财政局    字号:[ ]

为做好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日前,新沂市出台政策,推动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列入此次补贴范围的机具共15大类56个品目,比上年增加5大类8个品目,重点推广粮食烘干机、植保机械、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机械、收获机械、玉米生产机械、水稻插秧机械、高效设施农业机械等机具。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并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30%,一般机具不超过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不超过10万元;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最高限额分别为40万元和100万元。

此次补贴按照“品目管理、自主购机、先购后补、乡镇受理、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程序来实施,市财政已安排3015万元资金,保障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全面提升全市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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