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根据国家、省和市关于建立和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等规定,近日,宿迁市财政局编制了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并公布市区执行。
一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普遍性降费减负政策,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凡未列入《基金目录》的,一律作为取消项目处理,实现目录之外无收费。经过清理,目前仅保留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5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