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公众互动>热点解答

2018年在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改革方面有哪些举措?

发布日期: 2018-04-04   17:26   信息来源: 中国财政部网站 字号:[ ]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预算法(2014年修订)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实施以来,财政部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着力完善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制度,大力发展地方政府债券市场,逐步提高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17年底,地方政府债券余额14.74万亿元,占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近90%,发行场所由银行间市场扩展至交易所市场,投资主体由商业银行拓展至个人投资者和非银行机构投资者,发行定价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

  2018年,财政部将继续推进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改革,《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

  (一)加快实现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与项目严格对应。坚持以健全市场约束机制为导向,依法规范地方政府债券管理。要求地方政府严格遵循举债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的法律规定,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一律与公益性建设项目对应,披露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发行信息时均要将债券资金安排明确到具体项目;使用债券资金也要严格按照披露的项目信息执行,确需调整支出用途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稳步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一是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在严格将专项债券发行与项目一一对应的基础上,加快实现债券资金使用与项目管理、偿债责任相匹配,以及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相匹配。二是扩大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试点范围。在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平稳建设的基础上,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的明确要求,鼓励地方按照《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要求,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创新和丰富债券品种,优先在重大区域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保障性住房、公立医院、公立高校、交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探索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

  (三)完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偿还机制。指导各地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促进政府债券资金集约使用有机结合,既要根据公益性项目建设进展合理确定发债规模和期限,又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创新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偿还机制。在严格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时可以约定到期偿还、提前偿还、分年偿还等不同形式的本金偿还条款,防范偿债资金闲置或挪用风险。

  (四)大力发展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政策引导,全面提升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水平。一是要求各地稳妥利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积极探索在商业银行柜台销售地方政府债券,推动地方政府债券投资主体多元化。二是要求各地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定价机制,自觉增强市场化意识,严禁采取非市场化手段干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充分发挥市场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中的决定性作用。三是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准备工作,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提高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专业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