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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出台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18- 04- 16   11: 34     信息来源: 淮安市财政局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市参照国家、省相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新制定了《淮安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培训费具体定额标准由原来的350元提高到550元。

新的培训费管理办法主要是按照“充分保障、节俭适度”的原则制定的。培训费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并且还规定培训费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不得向参训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或摊派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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