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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猪肉储备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 2018-03-06   11:52   字号:[ ]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猪肉储备费用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3号),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制定了《省级猪肉储备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8年3月1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1606(邮政编码2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 《省级猪肉储备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sczjjc161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