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在全市139个单位设立政府采购专管员193人,并出台《政府采购专管员工作制度》。采购专管员有权参与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运作,包括采购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采购预算编制、招标采购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现场监督以及采购项目的验收、审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