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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财政精准扶贫帮扶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3-16   17:41   信息来源: 江苏省财政厅 字号:[ ]

苏财农〔20188

各有关市、县(区、市)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农〔2017〕143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苏发〔2015〕35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省财政精准扶贫帮扶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中,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988万元,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50370万元,通过2018年体制结算办理,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收入—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结算项目。

    二、本次下达的精准帮扶资金补助对象,以2017年底全省扶贫对象数据核查和动态调整后的苏北五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中的一般贫困人口数为依据,具体包括2017年底仍未脱贫人口和2016-2017年已脱贫人口(继续享受帮扶政策),补助标准为“十三五”期间每人1600元。

    三、各地财政、扶贫部门要加快扶贫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进度,避免扶贫资金闲置沉淀,围绕地区脱贫攻坚的目标和要求,合理统筹各类扶贫资金集中用于脱贫攻坚薄弱环节,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省财政精准帮扶资金使用管理,按《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30号)执行。

 

    附件:2018年度省财政精准扶贫帮扶资金分配表.xls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