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沭阳县财政及时足额拨付2月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62.61万元。其中,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670元,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070元。
为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该县高度重视孤儿数据统计工作,明确孤儿保障对象范围,核准核实孤儿身份,严格按照申请和审批程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