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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06   13:01   信息来源: 江苏省财政厅 字号:[ ]

苏财农〔2018〕126号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125号),经商省农业农村厅,现将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等经费预算提前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19年相应的预算支出科目(详见附件),待2019年预算执行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及时拨付使用,请做好相关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财政局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对所辖区的专项资金提前下达工作。各市、县(市)财政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本次下达部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以农机具购置补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果菜茶有机肥替代试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等重点工作任务为主要分配依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以耕地质量提升、渔业增殖放流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重点工作任务为主要分配依据。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农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对重点工作任务提前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对需竞争立项的,提前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及立项等工作。

四、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实行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全面推进公开公示等制度,做好资金监管,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19年部分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