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组织机构>机构设置>机关处室>政府采购管理处>业务指引

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18- 12- 04   08: 57        字号:[ ]

苏财购〔201883

 

投诉人:广州金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南岗云埔工业区俊峰路111

法定代表人:吴学勇

被投诉人1: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23号知海大厦6

法定代表人:薛子成

被投诉人2:江苏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斌

  

20181010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发布江苏省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G2018-345)(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招标公告。20181012,投诉人广州金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公司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采购中心20181018对质疑作出答复。20181020,采购中心组织了该项目的开标、评标。金冠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181031投诉至本厅。投诉处理期间,20181123,投诉人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厅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江苏省财政厅

2018年11月28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