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安全高效,淮安市淮阴区财政局注重加大了资金管理力度,明确规定,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必须优先用于村内户外公共服务项目的运行和维护,如有结余,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可用于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做到“事前决策、事中监督、事后评议三个环节“群众说了算”。
资金使用必须做到“三公开、四不准”:公开年度资金规模、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议定内容、公开资金使用结果;不准用与村级组织运转,不准用于村、组人员补贴和村务接待,不准把钱分发给村民个人,不准强制要求村民筹资投劳。同时,各地还建立了农村公共服务维护机制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坚持了财政资金的拾遗补缺作用,解决农村最公益的事项。注重与其他农村专项资金之间的衔接,凡财政资金已经覆盖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运行维护资金原则上不得重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