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下达南京市新增债券额度,2018年南京市共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50亿元,债券期限5年期,目前债券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本次发行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严格按照《江苏省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债券资金由纳入自然资源部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专项用于土地储备业务,主要涉及鼓楼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浦口区、江北新区。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符合相关规定,具有稳定的预期偿债资金来源,能够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债券本息以项目地块对应且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偿还。
下一步,南京市财政局将在本次债券成功发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土储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管,确保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