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科技金融服务和财政支持体系,南京市财政局会同科创基金管理办公室(市科委)、基金管理人(市创投集团),及时研究运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吸收学习外地城市好的经验做法,不断进行完善,出台了《南京市级科技创新基金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进一步扩大了天使子基金的股权比例和激励机制,明确天使子基金的最高出资比例由不超过30%提高到低于50%;天使子基金不再设置投资于本市企业项目不低于科创基金实际出资额2倍的限制;参股天使子基金投资收益的让利比例由50%提高至80%;将单个直投项目需报科创基金管委会批准的额度由1000万提高到3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