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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三举措强化政府采购监管

发布日期: 2018- 10- 18   09: 17     信息来源: 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    字号:[ ]

今年以来,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紧紧围绕政府采购管理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各项工作有效完成。1-9月份,海陵区共完成采购预算5692.84万元,实际采购4835.47万元,节约财政资金857.37万元,节约率达15.06%。

一是完善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印发《关于在海陵区区级预算单位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对纳入网上商城采购目录的单项2万元以下或批量预算10万元以下的通用类货物,实行网上商城直接采购;转发《2018年泰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18-2019年度市级单位馆藏图书定点采购的通知》,明确本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范围及限额标准,从制度上规范采购单位的采购行为。

二是强化预算管理,抓好审批环节。督促预算单位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按照“应编尽编”要求,在部门预算中单列政府采购预算;把好采购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无预算无计划不采购”原则,对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又不属于应对突发事件和单位工作紧急需要的采购项目不批,资金来源发生变化且突破采购预算数额较大的采购项目不批。

三是丰富采购内容,创新采购方式。2018年首次将棚改征收购买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共完成拆迁面积20.79万平方米,拆迁户数1288户;提高财政资金存放综合效益,对我区闲置的社保和失地农民保障资金增量定期存款实行竞争性存放,制定竞标须知、现场接受标书,当场开标唱标,按竞标利率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财政间歇资金存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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