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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10- 18   10: 48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18-01109 信息分类  省综改办
发布机构  财政厅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0-18
信息名称  关于下达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苏财农改办〔2018〕6号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综改办、农工办(部、委),镇江市及所属县(市)农委,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现下达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财政补助办法

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省财政补助标准保持不变,奖补资金额度与上年一致,并根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评试行办法》(苏农改办〔2013〕4号)规定,继续对2017年工作绩效好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纳入2018年省财政奖补资金总额,用于当年奖补项目建设。市、县奖补资金通过2018年省与市县体制结算下达,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结算项目,支出列2018年度“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预算支出科目;省农垦集团总公司奖补资金通过预算指标下达。

二、工作要求

2018年,各地要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定,充分发挥财政奖补政策导向作用,科学规划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全程规范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充分发挥项目惠民便民的长效作用。

一是健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要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把村民民主议事作为奖补项目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要强化政策引导,通过组织村民议事会现场观摩等方式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切实规范一事一议民主议事程序,防止流于形式。

二是加强项目立项和实施管理。财政、农办部门要科学规划,密切配合,把好奖补项目的立项审核关,依据项目库按计划滚动实施,不断扩大政策受益范围。当前仍以改善农民出行为主,重点建设村内道路项目,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农民意愿建设其他村内公益事业项目。结合实际适当向特色田园乡村、经济薄弱村倾斜,注重与其他涉农项目的有效衔接,提高项目整体效应。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督环节的管理,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质量。项目调整要履行报备程序。

三是加强奖补资金管理。要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奖补工作流程。奖补资金要分解落实到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规范拨付。实行乡镇报账制的地方,县(市、区)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日常管理,杜绝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资金结余较多的地区,省将调减奖补资金额度。

四是强化日常督查和绩效考评。要认真总结往年工作经验,从项目实施的重点环节入手,落实管理责任,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日常督查和绩效考评。要研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走向,提早进行工作谋划,省将适时听取各地意见和建议。设区市财政、农办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区)的工作指导,经常性开展工作督查,及时总结经验、通报问题和督促整改。

各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投入及项目情况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审定后,于7月底前报省、设区市备案(市辖区须经设区市审核,由设区市汇总后报省),8月底前全部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监管系统。经审定的项目要抓紧组织实施,确保10月底前竣工

附件:1.2017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考核奖励名单

      2.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表

          苏财农改办6号附件2-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xls   

          苏财农改办6号附件1-2017年奖励名单.doc

省财政厅         省农委          省综改办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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