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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投资的20%!!宿迁中心城区公办中小学建设奖补办法出台

发布日期: 2018-10-10   16:51   信息来源: 宿迁 字号:[ ]

近期,市财政局出台了《宿迁市中心城区公办中小学建设奖补办法》(宿财教〔2018〕93号),激励各区加大学校建设投入,化解城区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明确奖补标准,加大学校建设支持力度。奖补对象为中心城区学校建设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中确定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投建的公办小学和初中。根据学校建设进度,市财政按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20%给予奖补。

加快拨付进度,注重学校建设前期奖补。学校建设基础施工、主体封顶完成,拨付奖补资金16%;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竣工验收合格,拨付奖补资金18%;项目审计结束后,拨付全部奖补资金。

设置扣款条件,激励学校建设按期完成。项目未按规划进度完成,延期2个月,扣除奖补经费的5%;延期3—4个月,扣除奖补经费的15%;延期5—6个月,扣除奖补经费的25%;竣工延期超过6个月的项目不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