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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平价店优惠券惠及困难职工和群众433户

发布日期: 2018- 01- 31   14: 40     信息来源: 宝应县财政局    字号:[ ]

为稳价惠民、保障民生,2018年春节来临之际,宝应县开展平价商店优惠券活动试点活动,惠及困难职工和群众433名,减轻特困群体因基本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保障特困群众“菜篮子”价格稳定。

平价商店优惠券活动是指在重大节假日或农副产品价格即将出现明显上涨期间,以平价商店为依托,针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城市特困职工家庭,通过发放优惠券的形式,在蔬菜和粮油肉蛋主要消费品种上给予一定金额补助的惠民举措和价格调控措施。

平价商店优惠券活动试点工作,本着公开公平、便民惠民的原则开展实施。试点活动安排2018年春节期间,优惠券发放对象为县总工会2017年度和2018年度建档的困难职工229户,县民宗局建档的少数民族困难群众104户和县外侨办建档的侨界困难群众100户。优惠券发放标准为每户100元优惠券,采取抵扣券的形式,抵扣券面额为20元*1张、30元*1张、50元*1张,平价商店优惠券仅限在城区10家平价商店内购买平价的蔬菜、粮、油、肉、蛋类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优惠券采取“先垫后补”的结算方式,活动结束后由县财政局根据登记在册的有效金额进行结算,并统一汇款至平价商店指定账户。

平价商店优惠券活动是政府稳价惠民的创新举措,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参与试点工作的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相关工作,严禁冒领、截留或发给非指定群体等行为发生,如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将由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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