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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区“阳光扶贫”工作实现政策托底

发布日期: 2018-01-30   11:41   信息来源: 淮安市淮阴区财政局 字号:[ ]

2017年,淮阴 “阳光扶贫”工作在全市率先启动。财政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梳理相关项目资金,将有限的资金用着刀刃上,实现政策“托底”,助推“阳光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提高低保和残疾补助标准。2017年7月1日起,淮阴区正式将城乡低保标准提标至每人每月550元和460元。困难残疾人等其他特困人员相关标准也得到了提高,完善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提高 “困残生活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标准,提升以来,救助贫困重度残疾人6814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2036.71万元,

二是实行低收入学龄人口教育资助政策。按照不同学龄阶段,分别给予没人每月1000—4000元不等的资助。此外,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8000元。

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家住淮阴区韩桥乡韩桥村4组的赵洪,经营的烧烤摊发生爆炸,面部严重烧伤,在医院抢救治疗花费了20多万元。区财政及时给予了1万元临时救助,并将其纳入医疗救助给予1.5万元,同时协调区爱心协会给予0.15万元救助。今年以来,全区临时救助1384户,发放救助资金220.66万元。对困难群众大病进行社会救助达850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316.13万元,有效缓解因病致贫人群的困境。


(编辑: 淮阴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