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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7  09:40        次  

 

财会〔20172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结合新修订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规定,我部对《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199920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81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

   20171128

 

 

 

附件: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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