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工作会议上公布:经财政部同意,江苏11家单位成为全国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单位。
这11家单位分别是:
江苏省财政厅 苏州市财政局 盐城市财政局 句容市财政局 仪征市财政局 东台市财政局 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 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宜兴市宜城街道财政所 句容市茅山风景区财政所
江苏法治财政建设率先“标准化”
2010年起,江苏省财政厅在全国财政系统率先开展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将规范财政业务管理和财政行政行为的各项要求,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建设项目和考核指标,将法治思维融入依法行政全过程,将法治方式融入依法理财全过程,为法治财政建设提供了可操作、可推广的创新经验,先后被财政部和江苏省政府在全国、全省推广运用。
构造全省五级财政联动创建模式
通过示范点建设,江苏积极构建省、市、县、区(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五级财政联动、全面覆盖的示范点建设创建模式,并着重加大区级(包括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法治财政建设力度,探索基层法治财政创建模式。
省财政厅要求各示范点建设单位:
——按照全国方案,采取切实有力举措,创新法治财政建设的具体实施途径、方式和规律,全面提升财政法治化水平;
——实现引领推动保障财政改革有为,规范财政管理有力,防控财政风险有效的目标;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注重发挥以点代面、示范引领的作用,努力将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打造成江苏财政管理的新亮点和新名片。
打造江苏法治财政建设3.0版
省财政厅专题召开全省深化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会议,全面落实“六位一体”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的各项要求,全力推进我省从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向标准化管理转型升级,倾力打造江苏法治财政建设3.0版,让法治成为江苏财政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