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县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财文[2017]57号)精神,现将2017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见附件),项目代码:Z135050000038,相应增列2017年度“其他文化支出”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0199)。
请按照《财政部、文化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45号)规定和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17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汇总表
附件2:2017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年度重点项目资金分配表
附件3:2017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4:2017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补助经费明细表
附件5:2017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6: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