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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6-29   00:00     字号:[ ]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全省安全发展水平的意见》(苏政发〔2012112号)精神,根据《江苏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5号)规定,经研究,现下达2017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指标9,720万元(详见附件),列“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150699)”预算支出科目,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安全生产信息化、安全生产监察监管装备及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文化、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 

  请省本级各单位严格执行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强化项目的组织协调,保证项目按期完成。项目资金使用中涉及到政府采购事项的,请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设区市按照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的原则,统筹使用省、市两级专项资金,尽快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专项资金要向基层倾斜,集中用于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设区市要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的监督检查,建立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并将资金下达、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于20182月底前报省财政厅和省安监局。省财政厅和省安监局将适时对专项资金下达、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相关材料报送情况和监督检查和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分配的因素依据。 

  附件:2017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指标分配表 


附件下载 :附件:2017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指标分配表.xls
(编辑: lid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