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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与时俱进 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规范

发布日期: 2017-05-08   11:12   信息来源: 江苏财政厅 字号:[ ]

  2014年以来,随着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我省代理机构数量逐年增长,目前全省登记备案代理机构已超500家。面对新从业人员日益增长的培训需求,省财政厅主动作为,抓好学习培训关,积极开展社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代理机构执业水平,推动代理机构健康发展。一是因地制宜开展培训。委托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开展培训,邀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等长期从事监管工作和实务操作的人员授课。二是体现最新政策要求。结合代理机构日常业务和热点难点问题,安排了政府购买服务战略、非招标采购方式、代理机构行为规范、质疑投诉处理与案例解析等课程。同时,新增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解读、PPP项目简介与采购实务等内容,力求贴近代理业务,增强培训的指导性和实用性。三是坚持考核与问卷调查。科学合理设计考核,增强授课效果;通过问卷调查听取学员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培训课程,改进培训质量,得到了广大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