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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 2017-12-07   00:00     字号:[ ]

   为贯彻中央、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6〕92号)、省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1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我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作行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确保我省PPP工作可持续发展,我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作为全国首批推广运用PPP模式试点省份,2014年以来,我省就积极探索构建较为完备的PPP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省以上试点项目的引领作用,推动全省PPP项目的规范实施。但在PPP改革实践中,一些地方把PPP模式简化作为政府的一种投融资手段,导致产生一些隐性的政府风险。为此,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PPP项目运作,推动PPP回归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本源。通过进一步加强PPP项目管理,纠正PPP中的不规范行为,开创江苏PPP事业发展新局面,促进江苏PPP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意见》在PPP规范发展上有哪些亮点?

  着眼于PPP规范发展,推动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实施意见》有四大亮点:一是准确把握PPP模式内涵和定位。严禁借PPP模式变相举债融资,防止PPP模式异化为新的政府融资平台。《实施意见》对所有申请入库项目设定“优先入库”、“从严从紧”、“不得入库”等遴选标准;要求所有采用PPP模式的项目都要纳入省PPP项目库管理,未纳入省PPP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冠以PPP项目名称。二是加强PPP项目动态管理。坚持“有进有出”原则,落实PPP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充分运用PPP综合信息平台,及时申请变更调整、更新PPP项目信息。三是加强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管理。《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财政支出责任台账,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红线”硬性约束。省财政厅将建立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监测体系,对“红线”临近地区实行风险预警。四是健全PPP工作体制机制。《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健全PPP协调工作机制,成立政府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门要设立PPP中心(办公室),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提供保障。

  三、如何看待《实施意见》出台的作用和影响?

  规范PPP模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广运用PPP模式工作的重要内容,《实施意见》的出台,旨在纠正当前PPP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走偏、变异问题。通过进一步规范,可以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信息公开有效性,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有助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通过健全PPP工作体制机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沟通合作,促使各参与方更加注重规范运作和项目管理,合力做好PPP规范发展工作,将有利于防范和控制风险,增强市场信心,推动我省PPP事业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编辑: lu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