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兴化市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困难群众医疗精准帮扶政策。主要帮扶措施包括三大类:
一是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统一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二是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筹资标准中个人筹资提高到200元,财政补贴预计500元。医保药品目录由900多种扩大到3000多种,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与职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相一致;门诊慢性病由8种扩大到32种;困难群体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至1万元;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三是实施困难群众精准医疗救助。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比例,实施困难群众医疗保底救助,医疗救助补助的年度最高限额由10万元封顶调整为上不封顶;2018年该市财政预算初步安排6920万元用于困难群众医疗精准帮扶,以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预防和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五类人群可享受困难群众医疗精准帮扶重大利好:
一是七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参照孤儿保障标准享受的困境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精简退职职工、特困职工、享受政府生活补助的未参保困难企业退休职工。
二是一般医疗救助对象:该市农工办确认的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对象。
三是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对象:该市民政局确认的一般家庭中患白血病、尿毒症、克罗恩、器官移植等特殊病种的困难对象。
四是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该市民政局确认的因大重病年度医疗自费支出明显大于其家庭(包括子女家庭)当年总收入的困难对象。
五是该市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对象。